~ 散客訂金扣款相關規定 ~
如您欲取消訂房,依照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收取『本筆訂單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為訂金』 ,並依照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方式如下:
規定辦法,付款方式
說 明
信用卡
住宿日、前14日
說 明
取消訂房,不扣手續費。
住宿日、前10-13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30% ,退還訂金金額70%。
住宿日、前7-9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50% ,退還訂金金額50%。
住宿日、前4-6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60% ,退還訂金金額40%。
住宿日、前2-3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70% ,退還訂金金額30%。
住宿日、前1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80% ,退還訂金金額20%。
當日告知取消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100% ,退還訂金金額0%。
欲取消訂房時,信用卡方式支付訂金,退款則以退刷方式退款。
注意事項 :
1. 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少於原訂單總金額時,恕不退款(可抵用現場餐飲消費)。
2. 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的安全,本網站規範線上訂房人應與辦理住宿(check in)
者資料相符,並須於辦理住宿的同時提供相同身份證明文件。
3. 飯店於15:00後受理入住作業,住房旅客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 (或護照) 與飯店的網路訂房確認單,以便查核登記。在旅客退房時,若有關其他 額外消費額時,則必須於退房時結清所有消費金額。
4. 如需更改入住時間,請於入住14天前來電與訂房中心聯絡,並告知您需要更改住房時間,限更改一次。
5. 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大於原訂單總金額時,須補足價差。
6. 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若您需要取消訂房,請直接由網上取消方能完成取消作業,本網站恕不接受人工之服務。
7. 本飯店保留變更相關規定的權利,如有異動,依現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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