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客訂金扣款相關規定 ~

如您欲取消訂房,依照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收取『本筆訂單房價總金額百分之三十為訂金』 ,並依照觀光局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進行取消訂房之扣款方式如下:

規定辦法,付款方式

 說 明

信用卡

 住宿日、前14日

 說 明

 取消訂房,不扣手續費。

 住宿日、前10-13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30% ,退還訂金金額70%。

 住宿日、前7-9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50% ,退還訂金金額50%。

 住宿日、前4-6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60% ,退還訂金金額40%。

 住宿日、前2-3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70% ,退還訂金金額30%。

 住宿日、前1日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80% ,退還訂金金額20%。

 當日告知取消

 說 明

 取消訂房,扣訂金金額100% ,退還訂金金額0%。

欲取消訂房時,信用卡方式支付訂金,退款則以退刷方式退款。

 

 

 

 

 

 

 

 

 

 

 

 

 

 

 

注意事項 :

1. 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少於原訂單總金額時,恕不退款(可抵用現場餐飲消費)。

2. 為保障您信用卡交易的安全,本網站規範線上訂房人應與辦理住宿(check in)
者資料相符,並須於辦理住宿的同時提供相同身份證明文件。

3. 飯店於15:00後受理入住作業,住房旅客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 (或護照) 與飯店的網路訂房確認單,以便查核登記。在旅客退房時,若有關其他 額外消費額時,則必須於退房時結清所有消費金額。


4. 如需更改入住時間,請於入住14天前來電與訂房中心聯絡,並告知您需要更改住房時間,限更改一次。


5. 更改後的訂單總金額大於原訂單總金額時,須補足價差。


6. 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若您需要取消訂房,請直接由網上取消方能完成取消作業,本網站恕不接受人工之服務。


7. 本飯店保留變更相關規定的權利,如有異動,依現場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