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訂房規範》

1.飯店入住時間為下午3:00以後,退房時間為中午12:00以前。

2.登記住宿日當天若遇飯店所在地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請於入住日起三日內(含當日),與訂房中心聯絡。

3.平、旺、假日依飯店定義為主。

 

《電話預訂》

1.來電訂房者,需同意在保留日之前支付所訂房之房價總金額之30%為訂金,以確定保留訂房與價格之權益,如未在保留日之前支付訂金,訂房將會自動取消。

2.您於網站上完成信用卡付款,將立即由您所提供之信用卡帳號扣款,並於辦理住宿時支付剩餘房費。

3.為保障您信用卡在交易上的安全,本網站規範訂房人應與辦理住宿(check in)者的個人資料相符,並須於辦理住宿的同時提供相同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正本或原信用卡。

4.透過電話預訂旅客,請務必詳閱訂房確認書上載明取消規範。如需更改/取消訂房(如房型、間數、日期)請務必再次來電。

5.取消訂房時若已經超過可免費取消期限,本飯店將會依訂房確認書載明取消規範收取費用,並依您原本的付款方式進行退款。退款金額將經本飯店確認後,因與銀行往來作業程序之故,退款時間平均要1個月以上工作天,刷退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中,如作業日期已超過您的信用卡結帳日,此筆退款將延至下期方能退款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


《官網預訂》

1. 使用本站訂房系統訂房者,需同意支付所訂房之房價總金額之30%為保證金, 以確定保留線上訂房之房間與價格之權,並須於辦理住宿時支付剩餘房費。

2.您於網站上完成之信用卡付款,將立即由您所提供之信用卡帳號扣款。

3.為保障您信用卡在交易上的安全,本網站規範線上訂房人應與辦理住宿(check in)者的個人資料相符,並須於辦理住宿的同時提供相同之身份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正本或原信用卡。

4.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無法於線上更改訂單內容(如房型、間數、日期),若您需要更改訂單內容,請直接由網上取消後,再重新訂房。本網站恕不接受人工或線上更改訂單內容之服務,請詳加確認您的訂單。

5.透過線上訂房確認後,若您需要取消訂房,請直接由網上取消方能完成取消作業,本網站恕不接受人工之服務。

6.取消訂房辦理:請您直接透過網路完成取消作業,本網站將依取消日期對應之保證金收取比例收取訂房取消費,並依您原本的付款方式進行退款。[信用卡退款]當您完成"取消訂單"流程後,您的退款金額將經本飯店確認後,因與銀行往來作業程序之故,退款時間平均要1個月以上工作天,刷退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中,如作業日期已超過您的信用卡結帳日,此筆退款將延至下期方能退款至您的原消費信用卡帳戶。

7.網上之價格皆含稅及服務費。

 

即日起,本酒店訂房收取之保證金(包含網路訂房及電話訂房),依照交通部觀光局於102年8月6日函頒「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辦理。詳情內容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消保事項專區\觀光旅館業\定型化契約專區查詢。(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indexc.asp)。

本酒店訂房收取之保證金及取消訂房相關說明如下:

※客戶訂房後,飯店將收取訂房之房價總金額30%做為保證金。

※訂房後若於入住前14日以上,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全額保證金,不收取手續費用。

※若於入住日前10至13日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保證金70%。

※若於入住日前7至9日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保證金50%。

※若於入住日前4至6日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保證金40%。

※若於入住日前2至3日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保證金30%。

※若於入住前1日通知取消訂房者,可退回保證金20%。

※若於入住當日通知取消或未告知取消預訂者,則保證金將全額沒收不予退還。

※如訂房確認並在線上完成刷卡流程,如有要取消訂房,因與銀行往來作業程序之故,退款時間平均要1個月以上。特此預先說明。

 

《高鐵飯店聯票注意事項》

此服務僅限透過官網預訂旅客加購,於訂房時即收取訂房暨高鐵優惠票價全額。提供高鐵車票之日期、時段、車次皆以系統顯示為主,恕無法保證訂單中乘客劃位號碼連續或同車廂。

 

若您擔心無法搜尋您所需之班次、車廂或連續座位號等,您可利用系統中的「班次搜尋」功能,及早搜尋是否有您需求的高鐵班次,訂購及劃位,以保障您的優惠權益;因訂購與劃位有時間差異,本系統不保證搜尋結果與您最後的訂購結果相同。

 

1. 訂單經成立恕無法加選購高鐵車票,若有加購車票需求,請取消原訂單後,再重新進行訂房流程。
2. 車票搭乘日期,限於住房日(含)前一日或退房日(含)後一日內,訂票限制起訖站有一地須為飯店所在地區車站。
3. 未購買住房商品者,不得單獨訂購此優惠價格車票。旅客購買住房商品後,如欲取消訂房,須併同辦理加購之高鐵車票退票,不得單獨辦理取消訂房。
4. 每套來回車票開放劃位時間,依高鐵規定可開放劃位時間至少為28天前(實際可開放劃位時間將依台灣高鐵系統定義為準),劃位後無論是否取票搭乘,如未辦理取消退票程序,恕無法退還已付款全額費用。
5. 加購套票數量將依循各特約飯店房型定員人數,如您訂購房型為雙人房,則取得加購的套票數量上限為2套(即為去程2張及回程2張,共4張票)。
6. 此專案在各特約飯店以及台灣高鐵公司皆保有調整或終止本方案之權利。

 

《高鐵飯店聯票注意事項-取消規範說明

系統僅支援一次性全部訂單內容取消,加購之高鐵車票若被提取視同已使用,將無法線上取消。取票後若有取消高鐵車票之需求,請自行至高鐵站櫃檯進行原訂房訂單中所有劃位行程退票暨票券退款作業(每張將收取20元手續費),退票與退費標準將依照台灣高鐵與各特約飯店之規定;一經取消亦視同放棄相關權益。


如搭車當日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及搭車,可憑車票向站務人員要求乘坐其它班次自由座;若上述延遲時間已跨原搭車日(如因飛機延誤或是颱風停駛等因素錯過當日原車次),可先至高鐵站自行購票搭乘同車廂等級同起訖站點之車票,待發生日後三日內,持延誤時間證明文件、原優惠車票及事後自行購買原價票之正本文件,一併提供給飯店人員轉交高鐵進行人工處理退費。高鐵將自行退還事後原價票的票價總額。


取消/變更車票:
1. 車票尚未劃位:可登入系統取消車票,或取消整筆訂單再重新訂房。
2. 已劃位未取票:列車發車30分鐘前可登入系統取消高鐵座位或重新劃位(免收手續費)。
3. 已劃位已取票:請於發車30分鐘前攜帶高鐵車票至高鐵櫃台辦理退票(每張將收取20元手續費)後,始可取消。


取消訂房訂單:
1. 車票尚未劃位:可登入系統取消整筆訂單(含車票與訂房)。
2. 已劃位未取票:列車發車30分鐘前登入系統一併取消高鐵座位與訂房(退票與退費標準將依照台灣高鐵與各特約飯店之規定)。
3. 已劃位已取票:恕無法於線上系統退票。請於發車30分鐘前,自行至高鐵票口退票,取得由高鐵公司開立之退票證明後,退票證明註明訂單編號傳真至02-2531-6170,以利飯店人員進行取消訂房作業(退票與退費標準將依照台灣高鐵與各特約飯店之規定)。


手續費:
旅客於住宿當日或怠於通知者(No Show),恕無法退還已付款全額費用。